冒充“二房东”租房骗得9500元贵阳男子获刑1年

选租网 2025-01-01 21:29
1857

贵阳一名男子,伙同他人利用到期的租赁房屋冒充“二房东”实施诈骗。13日,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该案。

据悉,本案的被告人罗某坦今年21岁,贵阳人,曾因犯犯毒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。

公诉机关指控,石某(已判刑)系贵阳市南明区保安花园一房屋的租赁者,其与户主王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为2015年7月11日,2015年6月,被告人罗某坦伙同石某经预谋将房屋转租给他人,随后,罗某坦用石某的身份信息,通过58同城网发布租房信息。2015年7月10日,一名租客看到租房信息后联系石某,后双方达成租赁协议,该租客向石某支付了9500元费用,这笔费用被2人挥霍。

一审法院南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罗某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共计现金9500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此外,被告人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,被告人认罪态度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综合本案其他情节,判处被告人罗某坦犯诈骗罪,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2千元。

对于这个判决,被告人以“量刑过重”为由提出上诉。13日,贵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,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,被告人不持异议,但他希望法院从轻判罚。

据悉,庭审持续约1小时,法院将择期宣判。(记者:李昊 来源:贵州都市报)


编辑者:admin

分享到: